第一分局說明中區民權路160號前交通事故案
(大台中善勢力傳媒副社長巫得圍/臺中報導)
第一分局 就中區民權路160號前交通事故案,說明如下:
本分局獲報111年12月31日4時39分,於中區民權路160號前發生交通事故。
ㄧ、陳男(76年次)駕自小客車**95-*J,由三民路沿民權路,直行往柳川東路方向行駛,未注意有行人違規穿越道路,其右前車頭;與行人(身分待查證已由鑑識比對中、男、未知年次),由民權路160號前,橫越道路,往臺中醫院方向行走,遭陳男駕車撞擊。
二、陳男無受傷,行人頭部及全身多處受傷,意識不清,送往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,於本(31)日5時許宣告死亡。
三、陳男現場呼氣值為0mg/L;行人無駕駛行為,皆無飲酒情事。
四、處置作為:現場由本分局交通分隊及大誠所依規定處理,並通知鑑識人員到場採證。
五、全案依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受理,轉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進一步釐清肇事原因。
六、事故地點為非號誌化之路段,為非易肇事或列管路口;經檢視轄區大誠分駐所勤務編排情形,於12月28-30日總計編排9班次「路口精實執法專案」巡邏勤務,執行6次守望點,到崗率為66%,本分局加強規劃該路段守望勤務,提升見警率防制事故發生。
七、加強民權路段汽機車測速,及行人違規勤務,強化執法作為。持續交安宣導工作,持續宣導及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及防禦駕駛概念,以維護交通及用路人權益與安全。將邀請相關路權單位及轄區里長,針對道路工程現場會勘、研議改善措施。
交通分隊長周宜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