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議會議事堂明確規定「不得作為召開記者會及人員接受媒體採訪之場地」


      善勢力傳媒副社長賈茜玲/台中報導

今日,臺中市議會議事堂公布最新的開會秩序維持措施規定。議會表示,議事堂已明確規定「不得作為召開記者會及人員接受媒體採訪之場地」。此舉意在維護議事堂的正式會議氛圍,防止媒體活動干擾議事進行。

議會規定,若需採訪議員或市府官員,媒體應前往議事堂後方或二側走道等其他合適地點,以確保採訪工作的順利進行。